首页 产品信息 新闻活动 相关报道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maxit cn

节能相关报道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本稿由江苏徐州祥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66    摘抄部《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基本规定

基本要求 

本规程所指节能工程主要包括:屋面、墙体、外门窗及透明幕墙、地面的保温工程。

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外门窗、部品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的要求,且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及功能的要求相一致。

建筑节能材料或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具有中文标识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包括系统耐候性试验)等。

节能工程应优先选用国家或省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严禁采用国家或省明令淘汰的技术和产品。

建筑节能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建筑节能常用材料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按本规程规定进行复验,复验项目见附录F

型式检验应包括产品标准的全部性能指标,性能指标不应低于附录E的要求,并应包括系统耐候性试验。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配套的验收规范执行,竣工时应进行节能工程专项验收。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不到本规程合格标准不得进行验收。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文件应纳入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并作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质量控制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控制采取资料完善、过程控制与结果抽验相结合的原则。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部品、配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应检查有效的产品生产日期、出厂检验报告、产品执行标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等资料。

2、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在施工进场后应进行现场抽样复验。

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4、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民用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含建筑节能工程的专项验收合格,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应是其各分项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其各分项项目验收合格应是其各检验批验收合格。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验收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以上,且最大偏差不得大于1.5倍的允许偏差。